各院系:
日前,教育部向我校下达了《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校2010 年度项目任务书》,继续对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资助。为落实任务,做好第三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者必须是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或发明创造具有浓厚兴趣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学校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项目成员一般为2-4人。已获得国家级项目资助者不得申报,毕业年级学生不得主持申报国家级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每名本科学生限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每个项目需要一位教师进行辅助指导。
2.项目选题必须是在教师指导下自主设计和选择的。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日常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已经获得校级项目立项的课题允许一并申报。
3.一年期国家级项目研究时间为2010年10月至2011年10月,中期报告(表)提交时间为2011年5月;两年期国家级项目研究时间为2010年10月至2012年10月,中期报告(表)提交时间为2011年10月。
三、资助经费
此次国家级项目共40项,教育部、财政部将按照每个项目下拨1万元人民币进行资助,用于研究工作的开展和实施。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的资料费、实验费、材料费、作品制作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研究费用,不得挪作它用。项目结题时,学校将详细核查经费使用情况。
四、申报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由即日起至2010年9月6日截止。相关信息请关注校团委网站“创新性实验计划”专题栏目,网址http://www.lngdtw.com。
2.各项目负责人在教师指导下填写《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第三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各院系团委于9月6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学生项目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校团委(知行楼315)。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
4.被推荐项目组成员根据评审专家意见修改《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和《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统计表》,并将相关报表电子版报送校团委。
5.学校将适时与各国家级项目负责人签订合同书。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耕(阜新)、苏海泉(葫芦岛)
办公电话:0418-3350067、0429-5310131
电子邮箱:lntuwg@163.com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
共青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附件1:《项目申请表》
附加2:《项目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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