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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四届校“青年五四奖章” 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8  浏览次数 次  发布单位:校团委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辽宁工大团发[2020]3

关于推荐第四届校“青年五四奖章”

候选人的通知


各单位:

为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引导全校青年积极投身于学校的发展建设,集中展示我校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挖掘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激励青年担当作为,砥砺奋斗,校团委决定开展第四届校“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参照《“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并结合我校实际,申报人选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198051-2002430日出生)的我校在籍青年教师和全日制学生。

2.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 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作风正派,品德高尚,有强烈的家国情怀。

4. 各单位推荐的青年教师要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或作出重大贡献;推荐的学生要具有典型事迹或突出成绩,在校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力。

5. 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推荐,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在校学生和青年教师分别不超过1名)。曾获得过校“青年五四奖章”者不再推荐。

另外,对于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请加授校“青年五四奖章”。

二、评选流程

1. 单位推荐。各学院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由本单位团委负责,推荐的人选要征求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意见。其他单位(部门)推荐的候选人可直接报送校团委。

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要以写实的方式整理出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和规范的事迹简介(300字左右),并填写《第四届校“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申报表》,于47日前将电子版发至校团委邮箱lngdxtw@188.com。

2. 网络展示。学校将邀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进行初评,确定正式候选人,同时利用学校团委“太阳石之光”微信公众平台展示候选人事迹。

3. 专家评审。在广泛征求全校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学校邀请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网络展示情况和专家评审成绩,最终确定获奖者。





附件:第四届校“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申报表 辽宁工大团发[2020]3号关于推荐第四届校“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的通知(2).doc





共青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青年五四奖章 推荐 通知

抄报:校党委、团省委学校部

抄送:校党委各部委办,工会,各学院党委

抄发:葫芦岛校区团工委,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共青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2020年3月26日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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