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校区团工委,各院、系团委:
我校“雄鹰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始创于2002年,是学校引导青年学生增强创业观念、激发创业热情、丰富创业知识、培养创业技能的重要渠道,是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重要形式。作为“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校级选拔赛,从我校“雄鹰杯”中涌现的优秀项目曾多次在辽宁省及全国大赛中获奖,为学校赢得了荣誉。近日,学校决定举办第八届“雄鹰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全校本科生、研究生、高职生
二、时间安排
2013年10月-2014年4月
三、竞赛原则
1.组织原则
学校成立由校团委、招生就业处、科学技术处、研究生会、学生会及各院系团委等单位组成的竞赛组委会,负责整个赛事期间的组织、宣传及会务等工作。
2.评审原则
学校成立竞赛评审委员会,负责初赛、复赛、决赛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以参赛作品的创新性、合理性、实用性、先进性等为基本评判标准,提出晋级和获奖名单,同时负责对质疑作品的评判。
3.奖励原则
竞赛设立金、银、铜及优秀奖四个奖项。学校按照各院、系申报作品数量以及获奖作品等级进行积分,其中,参赛作品每件计10分,获得金奖作品每件计50分,银奖作品每件计40分,铜奖作品每件计30分,优秀奖作品每件计10分,总积分前三位的单位将获得优秀组织奖。学校将把部分优秀项目引入校科技园大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进行孵化,同时对获得银奖及以上作品择优推荐参加辽宁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四、参赛方式
1.参赛者以创业计划团队的形式参赛。要求参赛者自行组建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团队,每支参赛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7人,可以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队。
2.参赛项目应针对一项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公益服务等进行实施,特别鼓励以创新型国家建设支持的领域、节能减排、民生问题等为项目的选题方向。具体来源有: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设计;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参赛队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可具有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项目。
3.参赛小组应该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可操作性的创业计划书。同时创造条件,吸引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注入资金,推动创业计划走入市场。
4.学校鼓励已创业学生项目参赛,在评审时,将视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在总得分基础上给予1%-5%的加分,提交作品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创业计划书一般包括:执行总结、产业背景、公司概况、市场调查和分析、公司战略、营销策略、总体进度安排、关键风险和问题、管理团队、企业经济状况、融资与资金运营计划、财务预测、假定公司能够提供的利益等方面内容。
6.创业计划书一律采用A4纸幅面,主标题用二号华文中宋,二级标题用三号黑体,正文用小四号仿宋体、行间距固定值24磅,图、表标题一律用五号黑体,内文用小四号仿宋体。创业计划书按照封面、目录、正文、附证材料的顺序于左侧装订成册,并且与作品申报书(见附件)各一式两份,以院系为单位统一上交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葫芦岛校区行政楼902室),电子版发送到lntwhld@163.com。组委会不受理参赛队员自行报送作品。
五、步骤和进程
1.宣传培训(2013年10月——11月)
各院、系团委成立竞赛协调小组,确定本单位参赛的实施计划,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组建参赛团队。同时拟定竞赛培训计划上报组委会秘书处。
2.作品撰写(2013年11月——12月)
各院、系对参赛学生申报事宜进行具体安排,并指派相关教师指导学生撰写创业计划书,参赛学生要利用课余时间全力做好资料搜集、调查研究、创业计划书撰写等工作。
3.作品收集(2014年1月5日)
2014年1月5日前各院、系完成作品的收集及上报工作,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作品进行审查,确定进入决赛名单。
4.终审决赛(2014年4月)
针对进入决赛项目进行现场公开答辩,评选出获奖作品。
六、组织评审机构
为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成立第八届“雄鹰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组委会及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葫芦岛校区团工委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周志强 刘洪昌 齐庆杰
副 组 长:王 耕 于海军 程奇峰 李 昊 赵 鑫
组 员:于 淼 王 宇 王 健 王晓影 白 雪
包 伟 卢嘉鑫 刘 洋 李玉波 李 宇
李和万 李树柏 李 军 陈 凯 苏海泉
余 岚 杨 洋 吴东旭 张 雪 张二军
张亚男 赵书颖 金国峰 林媛媛 高 薇
顾 丹 蒋 思
评审专家:王国辉 纪成君 仲维清 李宝库 李乃文
沈玉志 任海芝 郑树旺 赵宝福 路世昌
大赛秘书:苏海泉 包 伟
七、法律声明
组委会有义务不泄露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关本次竞赛的所有信息必须经组委会授权后方可在媒体及推荐网站上发布;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团队个体行为的,参赛选手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与大赛组委会无关;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大赛组委会无关。
八、其他要求
1.各院、系团委要认真做好大赛的组织、宣传工作,切实把本次竞赛活动落到实处,努力扩大竞赛的社会影响力。
2.各院、系团委要认真筛选,严格把关,确保参赛作品的质量。
3.各院、系团委必须严格按照大赛的时间安排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竞赛组织工作的秩序和效率。
共青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处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科学技术处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会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会
二○一三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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