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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大学生自强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0  浏览次数 次  发布单位:校团委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辽宁工大团联发[2020]9

关于开展2020“大学生自强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葫芦岛校区团工委,各学院团委,各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青年学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团委、教育基金会、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校学生会决定联合开展2020“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搏击·奋斗自强

二、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立自强,乐观向上。

 2.在投身新冠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有优秀事迹,在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3.获得往届“大学生自强之星”、“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科技学术标兵”称号的同学,不再参与评选。

四、活动流程

1.学院推荐(1026日截止)

各学院团委做好榜样选树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并推选出不超过3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于102617:00之前将纸质版报名表一式三份,另附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三份,报送至校团委勤工部和葫芦岛校区团工委。电子版报名表、事迹材料和一张生活照(以学院+姓名打包)发送至lngdxtw@188.com

2.网络投票(1030日起)

学校将邀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进行初评,确定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同时利用学校团委太阳石之光微信公众平台开展网络投票,积极宣传优秀典型事迹。

3.终评答辩(11月初)  

终评由评审委员会投票进行。根据网络投票成绩和终评答辩成绩,最终确定校 “大学生自强之星”,并授予“太阳石奖学金”。推荐优秀典型参评“中国大学生之强之星”。

附件:2020“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



(此页无正文)



校   团   委

教育基金会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招生就业处

校 学 生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



主题词:自强之星  评选  通知

抄报:校党委、团省委学校部

抄送:校党委各部委办,工会,各学院党委

抄发:葫芦岛校区团工委,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共青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20201020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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