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大团联发[2020]9号
关于开展2020年“大学生自强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葫芦岛校区团工委,各学院团委,各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青年学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团委、教育基金会、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处、校学生会决定联合开展2020年“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搏击·奋斗自强
二、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立自强,乐观向上。
2.在投身新冠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有优秀事迹,在学生中能够起到榜样作用。
3.获得往届“大学生自强之星”、“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科技学术标兵”称号的同学,不再参与评选。
四、活动流程
1.学院推荐(10月26日截止)
各学院团委做好榜样选树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并推选出不超过3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于10月26日17:00之前将纸质版报名表一式三份,另附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三份,报送至校团委勤工部和葫芦岛校区团工委。电子版报名表、事迹材料和一张生活照(以学院+姓名打包)发送至lngdxtw@188.com。
2.网络投票(10月30日起)
学校将邀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进行初评,确定正式候选人,进行公示。同时利用学校团委太阳石之光微信公众平台开展网络投票,积极宣传优秀典型事迹。
3.终评答辩(11月初)
终评由评审委员会投票进行。根据网络投票成绩和终评答辩成绩,最终确定校 “大学生自强之星”,并授予“太阳石奖学金”。推荐优秀典型参评“中国大学生之强之星”。
附件:2020年“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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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团 委 |
教育基金会 |
党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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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 |
招生就业处 |
校 学 生 会 |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自强之星 评选 通知
抄报:校党委、团省委学校部
抄送:校党委各部委办,工会,各学院党委
抄发:葫芦岛校区团工委,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共青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2020年10月20日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