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首页 机构设置 走进太阳石 电子团刊 文件资料 校园新闻 学院动态 青春风采 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团委首页 >> 学院动态 >> 正文 返 回 
公共管理与法学院举办法学实务讲解讲座——刑检工作的法与情
发布时间:2019-05-16  浏览次数 次  发布单位:公共管理与法学院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5月13日晚,公共管理与法学院于博雅楼模拟法庭举办法律实务讲解讲座,主题为“刑检工作的法与情”。此次讲座由清河门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子权主讲,学院法学专业17级全体成员、18级部分成员参加了此次讲座。

马检1993年开始从事检察工作,至今在刑检部门工作近30年,曾从事过反贪,反渎,批捕,公诉等多项检察工作。马检于1994年获阜新市治安综合治理标兵、清河门区劳动模范,1998年获阜新市首届“十佳检察官”荣誉称号,1999年获辽宁省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并连续三次获得全市优秀公诉人辩论赛、全市优秀公诉人电视大奖赛特等奖。至今仍奋战在刑检一线。

讲座开始,马检对进行刑事活动的三个机关做出形象的比喻,并指出“道德是法律的源头”。之后,马检为同学们讲述了令人震惊难忘的经手案件清河门区吴家窑强奸致人死亡案、清河门六旬父母杀儿案都是关乎法与情的碰撞。马检对此的感慨颇深,作为一名执法者,要按法律处理,而在道义上犯罪之人也非恶人,法与情由此纠结碰撞。随后,马检就当下的热点案件“吴谢宇弑母案”进行讲解,就当事人的行为和动机发表了自己的观点。马检在案例的解析当中,结合案例情况和自己为人处世的经验告诉同学们做人的道理:在成长的过程中抱有积极向上的心态去生活;在现实面对仇恨时学会自我排解;为人处事要三思不能盲目冲动;对他人、亲人朋友要怀有感恩的心;学会孝顺。最后,马检借田华的名言提出,无论年纪的大小,只要怀有雄心就能发挥无尽的潜能,在法律事业的建设上作出贡献。

此次讲座,同学们不仅见识到许多真实的典型案例,同时在自我成长、人际交往、为人处事等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收获,有利于同学们今后法律学习和法律实践方面形成专业的框架,并有所提高。

主持讲座

主讲人

观众


自网站建设起已访问

共青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太阳石之光》电子团刊编辑部 版权所有.
■  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  邮编:123000      ■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南大街188号 邮编:12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