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下午,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关于环境侵权损害责任研究训练于博雅楼213进行,本次训练由刘家昆老师进行指导。
课堂上,刘家昆老师以《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和《环境案例分析》两本书为蓝本,就环境权的提出、研究现状和意义这三个方面做了全面、深刻的剖析和解释。
首先,刘家昆老师对环境权的提出做了简单的论述,其次,就有关环境权的研究现状而言,刘家昆老师从立法以及司法实践上分别做了阐述。随后,刘家昆老师又分别从环境权产生的理论依据中总结出其贯穿的中心思想,即环境权需要采取法律的手段,并通过诉讼的形式将其固定下来,而这又是一个迫切和急待解决的问题。刘家昆老师指出环境权入宪对社会发展是具有积极作用的,不管是国家还是集体、个人都不能任意破坏环境。由于中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不够发达,因此我国的核心是经济建设,而关于环境的保护也必须让位于经济建设,但是二者必须协调解决才能使可持续发展更好的践行下去。
此次训练之后,学生要针对老师的培训内容查阅相关的文献,并写出文献综述。为下一步进行论文写作打下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