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卢梭
法律不仅仅是管理国家的工具,更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我国的普法行动已经进行多年,农村法制建设得到国家的重视。为响应送法下乡行动,营造浓厚的遵从宪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从7月18日开始,公共管理与法学院阳光志愿者服务队一行九人深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普法宣传没那么简单
7月18日,实践小分队前往新民镇东关村与村民接触,团队成员在田间地头进行普法调查、发放法制宣传单。“我们就是粗人,哪懂法律啊,我们有啥事都是听村里面安排。”起初村民们的反应,使团队成员一度陷入困境。
实践队员并没有因此而放弃,村民对于法律的误解和不知情却成了此次调查的核心和着力点。大家决定改变“策略”,从更贴近村民的角度与他们交流。“叔叔,家里有小哥哥么,现在在工作还是上学呢?”“有两个孩子,都大了,工作了。”“那您就应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的一些事宜啊,这都跟哥哥姐姐有关系的。”通过为村民解答问题的方式来达到普法调查的目的,宣传得到了很好的反馈。法律看似与生活很远,实则紧密相关。
7月19日至20日,各小组分头行动,深入新民镇东关村的街道、店铺,以及村民家中进行普法宣传。“这么热的天还来宣传呀,挺辛苦吧!”“应该的,我们都是志愿者!”成员的语气骄傲且自豪。“那行,你给我们讲讲吧。”每当讲到晦涩的法律名词时,成员便举出实际生活中的例子,用通俗易懂的话来讲解,对改变村民法律知识认知跨出了一小步。
农村地区法制知识普及度较浅,村民对法律没有很明确的概念知识,法制宣传任重道远。在实践的过程中,成员认识到想要改变现状,仅靠志愿者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需专业的法律人士以及政府的支持,为农村带去法律认知的萌芽。
讲解基层人民调解知识
7月20日下午,实践分队来到务欢池镇天恩村,在村委会的帮助下,了解了村里的法制知识建设情况,为村干部讲解基层人民调解的相关问题。
“原来调解还有这么多讲究呢,我们农村也不了解这个啊,也就邻里邻家的,有个矛盾啥的,大家劝一劝……”“嗯嗯,村民之间有矛盾是正常的,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能劝好的尽量劝。村干部在村民心中有一定的权威,也应该要了解一些专业的调解知识。”村干部认真听着社会实践成员关于人民调解的讲述,做着笔记,与成员进行沟通,共同探讨应如何更好地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做好调解工作。
村干部的引领起着带头作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整个村民的思想意识。若要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建设法制乡村的良好氛围,首要的便是增强村干部的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
解读国家宅基地政策
7月21日,实践小分队来到新民镇东关村,开展关于国家宅基地的政策解读。“您知道2018年新下发的农村房屋确权新政策么?”“知道一点,但不全面。”在闲聊中,成员了解到,部分村民对于国家宅基地政策的了解,一般都是通过电视或其它通讯工具,但不清楚具体内容,团队成员便进行详细的解释。村民感叹到“幸亏有你们给具体的解释,不然我们可能就吃亏了。”村民对部分政策有一定的了解,但不够深入。政策的宣传不能只停留在表面,而是要加大力度深入贯彻,让每位公民的知情权得到保障。
法制建设在农村地区有所缺失,村民和村干部的法制意识都有待提高。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十余天的暑期社会实践,成员真正体会到校园外的实际生活,不仅丰富了成员的实践经验,也使大家在以后的学习中心系百姓,踏实钻研,服务社会。
阳光志愿者服务队合影
入户宣传法律知识
团队成员进行普法调查
团队成员共同讲解讨论
团队成员讨论国家宅基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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