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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吧,青春】(四十九):走进社区矫正,关注基层司法未来
发布时间:2015-09-02  浏览次数 次  发布单位:校团委/公法学院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实践吧,青春】(四十九):走进社区矫正,关注基层司法未来

——公法学院“社区矫正调研团”通讯

法律是一把戒尺,约束着我们的行为;法律是一条平坦道路,指引我们走的更稳;法律是人心里的一架天平,告诉我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题记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了对判处管制、缓刑以及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在此背景下,7月21日至8月15日,公共管理与法学院“走进社区矫正,关注基层司法未来”社会实践团队在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法律系讲师刘家昆的带领下,邀请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副院长孙振江教授为指导老师,派出10名法律系学生来到阜新市阜蒙县司法局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暑期社会实践,期间本团队又被分为四个分团队,分别在阜蒙县司法局、阜蒙县阜新镇司法所、阜蒙县王府镇司法所以及阜蒙县佛寺镇司法所开展有关社区矫正的调研活动,以专业知识为基础,采用发放调查问卷、为社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等方法进行本次实践调研。通过本次实践活动,以期能够更好地理解社区矫正的理论深意,让更多人能够关注基层司法、了解基层司法的重要意义。

法律服务 ,走访乡村基层

7月21日上午,刚刚分完组到达各自岗位的组员们就开始了他们各自繁重的任务。各个团队虽然身在不同部门,然而实践项目的大方向都是相同的,团队首先接触到的便是基层法律服务项目。在王府镇良官村,队员们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印制发放常用法律法规传单,热心地为村民提供及时的专业法律解疑;在佛寺镇司法所,队员给前来司法所咨询的村民带去严谨的法律解释,解答诸如耕地占用合同书的撰写、家中老人赡养等常见法律问题。在县司法局和阜新镇司法所,队员们更是跟随司法专业人员下乡开展人民调解工作。面对村里形形色色需要调解的法律问题,队员们不辞辛劳,接触了有关离婚纠纷、合同纠纷以及邻里因房屋建造不合理而产生的纠纷等等。虽然队员们都表示这是第一次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但从调解结束后队员们脸上难掩的微笑我们似乎都明白了什么。

这一阶段的实践项目是最多最杂的,然而队员们都纷纷表示这个阶段收获的最多,无论是专业水平的检验还是为人处世的磨炼,更多的,我们收获的是感动。走出象牙塔的我们或许一开始难以适应乡下的法律工作,但是每当村民们露出或喜或忧的表情,为疑难问题不知何解而忧和为“解决疑症”被解决而喜都牵动着每一个队员的心,让我们的心也随他们或喜或忧。这种心心相连的信任,让我们久久为之动容。

审前调查,了解矫正情况

与基层法律服务几乎同时开展的还有审前调查实践任务。而这也是我们之前所少曾涉及的领域。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被判处缓刑的五项消极条件中的“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而对于如何划定“是否确实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标准则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予以规定,即采用审前调查的形式。

在7月25日至30日的几天里,各个小分队跟随各司法局、所的相关工作人员再次来到乡里,对法院要求各司法局进行审前调查的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住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和拟禁止的事项进行调查了解从而形成评估意见及时提交委托机关。在调查了解中,队员们也发现了很多同龄人,因为一时疏忽,或是聚众斗殴或是故意伤害从而走到如今可能不免社区矫正的下场。当问及他们的亲属或是村委会负责人时,他们都很遗憾地说“平时挺老实的孩子啊”,我们听了也是唏嘘不已。

社矫帮教,深入基层司法

本次社会实践的主题是“社区矫正”,所以在社会实践的最后几天里,我们的队员再次聚到了一起,共同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工作。

在社区矫正这个部分,我们团队重点负责社区矫正人员的社区矫正公益劳动活动的开展。再一次接触社区矫正人员,果然和我们想象中的一样,他们有的是我们的同龄人,有的因为开车不小心而酿成悲剧,也有的是因为贫穷而不得已将手伸向了远处……看着他们努力地劳作,或清理垃圾,或为养老院的老人提供生活服务,我们思考着,感悟着。

安置帮教,全称“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的对象包含刑满释放5年以内和解除社区矫正3年以内的人员。我们的任务主要是为安置帮教人员进行后期的归档和整理,以防安置帮教人员的再次犯罪。进行完这一部分的工作,我们的社会实践也预示着宣告结束。

一个月的社会实践过得很快,这一个月留给队员们财富或许在许多年后依然能够受用。在各个形式的走访调研和平时的资料查阅中,我们不断将书本知识和现实情况相结合,其中会有冲突、会有激烈的碰撞,然而正是这些冲突碰撞才逼得我们去思考,制度是否存在问题?该怎样去改善?而这就势必对我们的理论知识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因为没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要想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几乎是不可能的。理论与实践的相结合,相信会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学习专业知识,成为新时代需要的新青年、新力量。

团队出发前合影

团队成员在司法局的会议讨论

团队成员到阜新县司法局翻阅档案资料

团队成员参与阜新镇司法所填写社区矫正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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