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下午,校团委在国际会议中心三楼会议室举行了川籍在辽就读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金发放仪式。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晓燕老师、财务处副处长宁鹤老师、校团委书记周志强老师、学生处资助中心主任徐艳彬老师、各院系团委书记及受资助学生代表60余人共同参加了本次发放仪式。发放仪式由校团委副书记于海军老师主持。
会上,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晓燕老师宣读了受资助学生名单。财务处副处长宁鹤老师、学生处资助中心主任徐艳彬老师为受资助学生代表发放了助学金。公法学院09-2班李松柏同学作为受资助学生代表进行了发言,表达了对学校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感激之情。校团委书记周志强老师高度评价了川籍在辽就读大学生在学校的优异表现,指出要将淳朴善良的四川民风与“太阳石精神”相结合,将感恩之情转化为思想和行动,加深对家乡、家人的感怀,对学校和国家的热爱。
川籍在辽就读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活动是由共青团辽宁省委、辽宁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会同四川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同组织开展,资助对象为在辽宁省普通高校就读,受地震影响家庭困难的应、往届川籍大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1000元助学金。我校川籍贫困大学生资助经过学校公布申请条件、学生本人申请、基层院系审查、校团委复查、全校公示等程序,最终遴选出159名拟资助人选名单,其中,阜新校区109人,葫芦岛校区50人,经过团省委综合评定全部获得资助。全省共资助1389名川籍在辽就读贫困家庭大学生,我校受资助学生总数在全省高校中位列第二。

发放仪式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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