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我校2011年秋季学期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工作结束。共向学生发放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共计1432.25万元。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2012学年高校奖助学金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精神,学校于11月份展开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公示以及学校审核等评审程序,最终确定获奖助学生名单。
今年,学校共评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分别为62人和77人,每人奖励8000元;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1131人,每人奖励5000元;评选国家一等助学金获助学生1679人,每人资助2000元;评选国家二等助学金获助学生3358人,每人资助1250元,均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到学生手中。
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是党和政府为体现对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及贫困家庭学生的关怀,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共包括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四部分。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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