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校区团工委,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现将《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五四”评比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五四”评比表彰管理办法
共青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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