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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4-2025 学年“五四”评优工作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3  浏览次数 次  发布单位:校团委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葫芦岛校区团工委,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青年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引领广大团员和青年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 2024-2025 学年“五四”评优工作。

现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包括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

二、推报名额

(一)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评选名额总数不超过 10 个。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全校范围内评选 20 个(含功能型团支部),各单位推荐不超过 2个(行政班团支部不少于 1 个);先进团支部按本单位行政班团支部数 1/10 推荐。

(三)优秀共青团员:学生按本单位团员数 3%推荐,教工按教工团员数 5%推荐。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按本单位行政班团支部数 1/10推荐,教工团干部另行推荐,全校评选 10 人。

(五)十佳团支部书记:全校范围内评选 10 人,每个学院限推荐 1 人。“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工)”采取差额评选办法,其余奖项等额推荐(详见附件 1)。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团委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工作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对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审查,广泛听取团员青年、班导师、辅导员等意见,并进行公示。

(二)按时报送材料。各学院团委要指导申报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按要求撰写申报事迹材料(1500 字以内),于 3月 21 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名单汇总表、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lngdxtw@188.com,纸质版交至校团委(中华路校园知行楼 317 室或龙湾校园行政楼 804 室),申报材料用普通 A4 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

(三)严把推荐纪律。在申报与参评过程中,如发现如推荐集体和个人存在弄虚作假、程序不符、违规违纪等行为,将取消申报与参评资格。对于因失职失察,徇私舞弊等导致“带病表彰”的,将对相关单位和个人问责。

附件 1:辽工程 2024-2025 学年五四评优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 2:辽工程 2024-2025 学年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 3:辽工程 2024-2025 学年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申报表

附件 4:辽工程 2024-2025 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 5:辽工程 2024-2025 学年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委)申报表

附件 6:辽工程 2024-2025 学年五四评优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七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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