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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活动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1  浏览次数 次  发布单位:校团委 发布人:校团委

各教学单位:

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活动是我校学生参与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

的有效载体,也是我校学生获取第一课堂创新创业学分和第二课堂素

质拓展学分的重要途径。根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与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

(修订)》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 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大学生课

外科研训练活动立项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各单位要积极协调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部门,充分调动专

业教师和学生参与的积极性,特别是鼓励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

教师深入指导学生开展训练工作。

2. 各单位应将学生自主选题与教师拟定选题相结合,以学院为

单位做好课外科研训练活动的选题征集、项目申报和审查推荐工作

(项目包括学术讲座与报告、专业技能训练和科技学术竞赛)。

3. 各单位应在课外科研训练活动开展中,注重师生之间的互动

性,激发学生的参与主动性,切实提高科研训练活动的效果和质量。

4. 项目周期一般为半年期,低年级学生开展的项目内容应侧重

于学生学科兴趣的激发;中年级学生开展的项目内容应侧重于学生动

手实践能力的培养;高年级学生开展的项目内容应侧重于学生创新能

力与综合技能的提升。专业技能训练不超过 20 学时,其中理论培训

学时不超过 6 学时。

二、提交材料要求

1. 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填写《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活动立项申报材料》(附件 1),双面输出,一式 2 份;各学

院将推荐项目汇总后填写《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活

动汇总表》(附件 2),一式 1 份,需加盖学院公章。

2. 教务处、校团委等部门将联合对各单位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通过审核的项目予以立项。各单位要对立项项目加强过程管理,精心

组织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本学期末将对各立项项目集中验收。

3. 各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于 10 月 8 日(周日)下班前以学

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到校团委素质拓展部(阜新校区知行楼 317,葫芦

岛 校 区 行 政 楼 804 ), 申 报 材 料 及 汇 总 表 电 子 版 发 送 至

lngdxtw@188.com。


附件 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活动立项申报材料

附件 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活动汇总表


教务处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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