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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1  浏览次数 次  发布单位:校团委 发布人:校团委

各学院:

本学期我校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各项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对本学期已完成的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要求

1.各学院通过立项审批的学术讲座和报告、课外专业技能训练项目、科技学术竞赛等工作的完成情况,填写相关工作检查表(附件1、2)、课外科研训练成果统计表(附件3)和教师工作量汇总表(附件5),相关指导教师按照《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管理办法》如实填写课外科研训练教师工作量表(附件4)和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活动记录手册(附件6),并提供相关论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辅证材料,以此作为核算教师指导课外科研训练工作量的依据之一。

2.各学院利用“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管理系统”管理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活动的情况,依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7),完成学生学分认证工作。

3.各学院相关专业教师讲授学术讲座和报告需要提供新闻宣传截图;参与指导课外科研训练情况,需提供大学生课外专业技能训练的开展内容、学生参与情况、相关记录手册、学生心得体会等辅证材料;开展学术竞赛需提供举办通知和表彰文件,每项活动均需要提供活动过程照片或视频(照片或视频命名方式为:讲座/专业技能训练/竞赛+活动名称)。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上报各项工作检查表的方式,利用“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管理系统”进行审查、核对。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团委结合本单位各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于2023年6月29日下班前上报本学期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各项检查表、成果统计表和教师工作量统计表、汇总表、活动照片或视频(电子版即可)。

要求报送打印版一式两份,阜新校区上交至知行楼317,葫芦岛校区上交至行政楼804,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发送到lngdxtw@188.com邮箱。

联系人:孙小晴 张驰

教务处 校团委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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