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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9  浏览次数 次  发布单位:校团委 发布人:校团委

各单位:

为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本科生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强化重点领域创新创业成果的培育与产出,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一流本科人才,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注重过程”的原则,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及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学校将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

(一)一般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申请者须是我校全日制计划内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负责人须是2021、2022级学生,其他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

2.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人可以是个人或团队(1-6人),最多6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2-6人),至少2人,最多6人。人员须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予更改。项目成员要求专业结构合理,鼓励跨专业开展合作,可适当吸收利于项目开展和取得成果的其他专业本科学生。

3.项目须配有与项目研究领域相匹配的专业指导教师,创新项目最多可配2位指导教师(校内),创业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最多可配2位指导教师(校内+校外)。

4.每位学生同一年度只能参加2个项目,且只有1个项目可以作为负责人。项目不得与往年立项项目或其他单位组织的项目雷同。

5.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周期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周期一般为2年,项目必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答辩。

6.各单位要对“大创计划”申报项目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出现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知识产权和投资股权纠纷等问题。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大创计划”项目进行复核和审定。

7.各单位要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符合申报要求且有参与意愿的学生个人或团队需填写相应的项目申报书(附件2-4)及汇总表(附件5),于62日17:00点前由学院审核后统一上交电子版发送至lngdxtw@188.com,每个学院限报25项,请各学院将相关材料进行排序。


附件1: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

附件2:辽宁工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

附件3:辽宁工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

附件4:辽宁工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

附件5:辽宁工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处

共青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2023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4:申报书.doc 

附件5:辽宁工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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