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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9  浏览次数 次  发布单位:校团委 发布人:校团委

各学院:

根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22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成果、经费使用情况、下阶段工作计划等内容。

三、检查安排

1.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校团委组织进行中期检查,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由各学院组织进行中期检查。

2.5月12日-16日,项目自检阶段,项目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

3.5月16日-21日,各单位及项目指导教师对所属项目的《中期检查报告》进行审核。5月22日前国家级、省级项目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两份)及项目阶段成果的辅证材料(复印件)上交至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知行楼317),葫芦岛校区上交至团工委(行政楼804),电子文档发送至lngdxtw@188.com。各校级项目相关材料上交至各学院团委。

4.学校、学院根据《中期检查报告》及相关材料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做好项目中期检查的组织及相关审核工作,审核工作结束后,需将校级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专家评审表等相关材料,加盖学院公章,于6月9日前上报至学校团委。

2.凡因不按时递交中期检查报告、项目无明显进展或在研究中弄虚作假等原因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终止项目研究资格。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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