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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三届“雄鹰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8  浏览次数 次  发布单位:校团委 发布人:校团委

葫芦岛校区团工委,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组织引导青年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弘扬创业精神、培养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

第十三届“雄鹰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2023 年 11 月- 2024 年 4 月

三、大赛分组

第十三届“雄鹰杯”大学生创业大赛设置五个组别,分别为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产业升级、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

1.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

项目。

2. 乡村振兴和产业升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 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辽宁沿海经济带”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竞赛原则

1. 组织原则。学校成立由校团委、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招生就业处、国家大学科技园、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各学院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竞赛组委会,负责整个赛事期间的组织、宣传及会务安排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竞赛期间的具体事务。

2.评审原则。学校聘请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企业家、风险投资人士、创业典型、产业园区负责人等组成校级竞赛评审委员会,负责竞赛各阶段的评审工作,并以参赛作品的创新性、实践性、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等为基本评判标准,提出晋级和获奖名单,同时负责对质疑作品的评判。

3.奖励原则。竞赛设立金、银、铜、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五个奖项。学校按照各学院申报作品数量以及获奖作品等级进行积分,其中,参赛作品每项计 10 分,作品获金奖每项计 50 分、获银奖每项计 40 分、获铜奖每项计 30 分、获优秀奖作品每项计20 分,总积分前三位的单位将获得校级优秀组织奖。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省级以上创业竞赛。学校根据参赛作品的实际情况,择优选拔项目进驻我校国家大学科技园及校内外创客空间,进行创

业项目孵化,在场地、资金、导师配备、技能培训、市场推广、企业注册等方面给予扶持。

4. 参赛原则。参赛者以团队的形式参赛,要求参赛者自行组建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每支参赛团队总人数不得超过 7 人,可以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为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 30%。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 2 人。每个学院选送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 15 件。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五、步骤和进程

1.学院选拔阶段(2023 年 11 月至 2024 年 3 月)。各学院成立竞赛协调小组,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组建参赛团队。利用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等资源,做好竞赛介绍和培训工作。

2.组织申报阶段(2024 年 3 月)。各学院对参赛学生申报事宜进行具体安排,并指派相关教师指导学生撰写创业竞赛项目书,参赛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做好资料收集、市场调查研究、项目书撰写、创业实践规划等工作。2024 年 3 月 11 日前,各学院完成作品的收集及上报工作,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评审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确定进入决赛名单。

3.终审决赛(2024 年 3 月至 4 月)。校竞赛组委会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终评答辩,4 月,公布竞赛获奖名单及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六、法律声明

组委会有义务对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进行保密。有关本次竞赛的所有信息必须经组委会授权后方可在媒体及推荐网站上发布;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团队个体行为的,参赛选手自行把握参赛作品中技术及商业内容的披露尺度,与竞赛组委会无关;参赛者与其作品中经授权的发明创造

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纠纷与竞赛组委会无关。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竞赛的动员、组织管理和宣传工作,切实提升竞赛质量,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既要保证竞赛作品质量,也要努力提高竞赛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推动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深入开展。同时,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竞赛的时间安排推进各项工作,确保竞赛组织工作的秩序和效率。

2. 项目书填报要求:项目书一律采用 A4 纸幅面,主标题用二号华文中宋,二级标题用三号黑体,正文用小四号仿宋体、行间距固定值 24 磅,图、表标题一律用五号黑体,内文用小四号仿宋体。项目书按照封面、目录、正文、附证材料的顺序于左侧装订成册,并且与作品申报书(见附件)各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匿名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竞赛组委会秘书处(中华路校园知行楼 317 室,龙湾校园行政楼 804 室),电子版发送到 lngdxtw@188.com。组委会不受理参赛队员自行报送的作品。

3. 赛事期间相关事宜联系人:孙小晴、张驰

附件 1:第十三届“雄鹰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申报书

附件 2:第十三届“雄鹰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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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1:第十三届“雄鹰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申报书.docx 

附件2:第十三届“雄鹰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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