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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活动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1  浏览次数 次  发布单位:校团委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各教学单位:

本科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载体,在围绕专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面向本学科或本专业的全体学生,组织开展学术讲座及报告、专业技能训练项目研究、科技学术竞赛等活动,使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与综合实践能力得到提高。

根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素质拓展学分实施细则(修订)》要求,学生在课外科研训练中获取的学分,是第一课堂创新创业必修学分和第二课堂素质拓展学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为学生提供参与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的有效载体,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活动,以获取相应学分。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活动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各单位要积极协调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部门,充分调动专业教师和学生参与的积极性,特别是鼓励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深入指导学生开展训练工作。

2. 各单位应将学生自主选题与教师拟定选题相结合,以学院为单位做好课外科研训练活动的选题征集、项目申报和审查推荐工作(项目包括学术讲座与报告、专业技能训练和科技学术竞赛)。

3. 各单位应在课外科研训练活动开展中,注重师生之间的互动性,激发学生的参与主动性,切实提高科研训练活动的效果和质量。

4. 项目周期一般为半年期,内容应侧重于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的培养。专业技能训练不超过 20 学时,其中理论培训学时不超过 6学时。

二、提交材料要求

1. 项目申报书及汇总表。填写《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活动立项申报材料》(附件1),双面输出,一式 2 份;各学院将推荐项目汇总后填写《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活动汇总表》(附件2),一式 1 份,需加盖学院公章。

2. 各单位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于3月24日(周五)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到校团委素质拓展部(阜新校区知行楼 317,葫芦岛校区行政楼 804),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 lngdxtw@188.com。


教务处  校团委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活动立项申报材料.doc

 附件2: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活动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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