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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7  浏览次数 次  发布单位:校团委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葫芦岛校区团工委、各学院团委: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激励更多青年学生参与志愿服务,校团委、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决定组织开展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近年来我校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和个人,特别是在乡村振兴、社区治理、文明实践、关爱困境青少年、助老助残、生态环保、大型赛会、应急救援、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志愿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组织和个人。

二、参评条件

(一)参评优秀志愿服务组织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在学校登记注册的志愿服务社团或为大型活动、公益事业及公共事务等提供阶段性服务,做出突出成绩的志愿服务组织。

2. 志愿者队伍相对稳定,服务记录规范,注册志愿者人数在20人以上。近年来开展的志愿服务项目数量较多,并且普遍体现公益性、专业性、规范性和创新性,具有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

3. 有明确的服务领域和品牌活动项目,在学校或本地区有较大社会影响,工作机制比较健全,能够在较长时期内持续开展志愿服务的组织。

(二)参评优秀志愿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2. 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在校内外产生良好影响;

3. 对志愿服务有独特的理解和思考,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4. 官方注册的我校学生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累计20个小时以上。

5. 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现象,成绩优良,无补考重修。

三、参评方式

凡符合条件、有意愿参加评选的组织和个人均可进行申报。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前期筛选,优秀志愿服务组织至多推荐1个,优秀志愿者应控制在本学院学生总人数的1%以下。

(一)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参评材料包括:

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志愿服务组织申请表》(附件一);

2. 详细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一份;

3. 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照片、视频若干(仅需电子版);

4. 近三年志愿服务组织曾获荣誉证明(电子版);

5. 相关媒体报道等证明材料。

(二)优秀志愿者参评材料包括:

1.《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优秀志愿者申请表》(附件二);

2. 详细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一份;

3. 志愿服务照片、视频若干(仅需电子版);

4. 志愿服务时长证明(官方平台志愿服务时长截图);

5. 近三年个人志愿服务荣誉证明(电子版);

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将邀请相关专家评委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候选组织和个人

四、实施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从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构建文明校园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本次评优表彰活动的重要性,将评选工作落到实处。

2. 认真落实,注重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和择优推荐的原则,切实做好此次评优表彰活动的宣传、发动、征集、推荐工作。

3. 树立典型,扩大宣传。要以此次评优表彰活动为契机,深入挖掘本单位志愿服务工作典型和突出事迹,有效扩大志愿服务事业的影响力。

请各学院于2022年11月4日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送至阜新校区知行楼317和葫芦岛校区行政楼804,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ngdxtw@188.com,邮件命名格式为:志愿服务评优材料-单位名称。

联系人:张裘同,电话:13464897177。

共青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委员会   中共辽宁工大委员会宣传部

中共辽宁工大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辽宁工大团联发[2022]11号关于评选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优秀志愿者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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