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校区团工委,各学院团委:
“雄鹰杯”大学生发明创造竞赛是我校极具影响力的赛事之一,已经成功举办十二届。为激发学生发明创造兴趣,培养广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动科技成果培育和孵化,营造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乐于创造的良好氛围,校团委、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学生会、研究生会联合决定,举办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第十三届“雄鹰杯”大学生发明创造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组织原则:本次竞赛由院级选拔赛和校级竞赛两部分组成。鼓励学生在结合专业课程学习和深入观察生活的基础上,完成科技发明、技术革新或外观设计等方面的作品。申报参赛作品须是近一年来学生自主研发的科技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品,作品应具备科学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每个学院选送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15件。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成果及历届“挑战杯”竞赛获奖的作品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参赛队伍:本次竞赛可以个人参赛,也可以组建团队参赛,每名学生作为负责人或参与者至多申报2项。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合作者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申报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为学生。团队参赛可以跨专业、年级组队,每组人数不得超过8人。参赛个人或团队所完成的作品,要求有正规的说明文档、设计图纸、产品图片,同时鼓励选手以上交实物作品的形式参赛。
3.评选原则:本次竞赛根据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为基本评判标准,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科生、研究生组别进行评审。组委会将聘请校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建评审委员会,负责初评、终审并提出获奖名单, 同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质疑作品参赛资格的评判。
4.奖励办法:竞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四个奖项,学校按照各学院获奖作品数量和等级进行积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10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优秀奖作品每件计20分,未获奖作品每件计10分。总积分前三位的单位将获得优秀组织奖。获奖作品将择优推荐参加辽宁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二、步骤和进程
1.组织发动阶段(2022年9月中旬)
下发竞赛通知,成立第十三届“雄鹰杯”大学生发明创造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素质拓展部。各学院成立竞赛协调小组,确定本单位参赛的实施计划,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参赛团队开展工作。
2.学院选拔阶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11月)
各学院负责对学生申报、参赛等事宜进行具体指导,并结合自身专业和学科特点及大学生课外科研训练工作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学院选拔赛。通过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管理系统为获奖学生认证课外科研训练学分。
3. 组织申报阶段(2022年12月上旬)
各学院竞赛协调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咨询和申报工作,对学生申报参加校级竞赛事宜进行具体指导,组织学生统一填写申报书(见附件),并编写作品说明书。各学院要在2022年12月6日前完成对参赛作品的审查、核对,并择优推荐参加校级比赛,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实名Word版1份、匿名Word版1份,同时上交作品的电子文档PDF版。所有文件以“学院+姓名+作品名称”形式命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弃权。组委会不接收参赛学生自行报送作品。
4.评审表彰阶段(2023年1月至3月下旬)
校级评审委员会将对各单位申报作品进行审查,并公布进入复赛作品名单。进入复赛的作品可在下一学期开学前对作品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并将作品送达组委会办公室。2023年3月中旬,学校将聘请校内外知名专家进行评审。3月下旬,公布第十三届“雄鹰杯”大学生发明创造竞赛获奖作品名单及优秀组织奖名单。
三、相关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竞赛活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次竞赛,制定完善的竞赛保障政策,及时发布竞赛消息,接受学生咨询,提升竞赛的参与率和影响力。
2.积极宣传,扩大影响
各学院团委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师生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深入挖掘竞赛筹备、参与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激励更多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研究与实践。
3.全面选拔,重点推荐
各学院要结合学校创新创业学分的相关要求,精心做好本单位的选拔工作;要向学生提供必要的支持,选派专业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帮助学生按照要求履行申报手续,并做好资格和形式的审查;要通过竞赛发现和培养一批在科技发明创造上有潜力、有作为的优秀人才,促进学生科技学术活动的蓬勃发展。